兴宁区:整治物业领域乱象 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小区路灯就那么几盏,电梯也只有几部,为什么每个月公摊电费比隔壁小区高出一大截?”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业主的一句抱怨,引起了正在走访排查的兴宁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顺藤摸瓜一查,问题浮出水面:小区路灯竟被接入商业用电线路,居民生活用电价与商业用电价之间的差价,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计入了全体业主的公摊费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兴宁区纪委监委当即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督促,城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供电局、物管会赶赴现场核查,责令物业限期整改。几天后,该小区物业将路灯重新接入居民用电线路,业主公摊费用随之降了下来。
一盏路灯,照出的是监管盲区,也照见了整治决心。兴宁区纪委监委紧盯物业领域民生痛点,联合住建、街道办、三塘镇等相关单位,对城区192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收益公示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监管缺位等问题,靶向开展专项整治。累计组织镇(街道)、职能部门、物业企业召开协调会、约谈会12次,发出督办提醒函4份,立案查处1人,切实压实物业领域整治责任。
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的“钱袋子”,也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痛点。通过起底12345热线投诉线索,兴宁区纪委监委联合住建局组成监督小组下沉到群众投诉集中的小区物业开展实地抽查。在深入另一小区核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时,通过翻凭证、对流水、查公示,发现该小区未依规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未开设公共收益专户,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审议表决,便擅自从全体业主共有公共收益中列支车辆巡逻人员补贴累计7.2万元。兴宁区住建局立即向该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前后仅用6天,7.2万元全额退回公共收益账户。
“以前公示栏贴什么,大家扫一眼就过去了,总觉得公共收益是笔‘糊涂账’。这回政府部门动真格一笔一笔查,6天就把钱追回来了。”在监督小组回访时,该小区业主指着新张贴的收支明细说,“钱回到业主账上,心里踏实了。”
整治不是“一阵风”。为解决社区、网格检查人员政策掌握不熟、检查标准不细和监督抓手不明等普遍问题,兴宁区纪委监委督促住建局创新制定《兴宁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检查表》,将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公共收益使用及收支、公共收益信息公示等必要事项逐项梳理、清单化,采取“是/否”打勾和问题备注方式,为检查人员逐项对照、逐项核查提供操作指引。同时,推动住建局组织各镇(街道)业务骨干培训,对辖区物业小区开展全覆盖核查,推动退回不合理列支公共收益约20万元,督促规范公示收费依据及资金流向涉及金额约13万元,移送问题线索3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累计派出检查人员539人次,受理物业领域投诉约5500件;发现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混乱、环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173个,制发整改通知书123份,推动完成整改168个。
兴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问题看似是“小事”,实则是连着民心、关系基层治理的“大事”。一盏路灯的电费差价、一笔7.2万元的违规补贴,背后啃食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紧盯公共收益入账、公示、使用等关键环节,推动行业监管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让业主的“钱袋子”看得见、算得清、管得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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