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严查“微腐败”守护农村集体“三资”
日前,南丹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黎某某身为罗富镇湾村村某屯村民小组长,挪用集体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1.5万余元用于个人使用,违反廉洁要求。最终,黎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如数退还挪用的集体管护补助资金。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基层“微腐败”问题的高发地带。南丹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督查、专项巡察、审计移交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紧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资产管护人员等关键岗位,深挖“三资”管理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从严执纪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共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28条,立案24件。
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责任悬空、推进不力、制度执行宽松乏力等问题,南丹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经中心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指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县155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对照指导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发现底数台账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6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1个。
为夯实基层监督力量,帮助新一届基层监督干部尽快履职,南丹县纪委监委面向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干部,紧扣基层监督岗位必备技能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末梢覆盖。同时组织全县530名新任村干部采取“警示教育+三资业务”模式开展全覆盖培训,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系统讲解财务规范、政策法规、台账管理、合同审查、村级债务化解等实务内容,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纪法意识与业务能力。
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标本兼治、长效治理,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时发现的“三资”管理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经中心在全面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基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健全完善“三资”规范化运行机制,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南丹县芒场镇盘活闲置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深化村企合作,推动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今年以来,该镇各村(社区)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为46名准大学生发放2.85万元暖心助学金,投入6.82万元为8个屯采购62盏太阳能路灯,让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南丹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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