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优化审理机制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罗泽栋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7:05 打印

“案件调查报告缺失、捺印不规范。”近日,鹿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制发问题反馈单,督促开展整改。承办部门照单全收,逐项完成整改。

 

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鹿寨县纪委监委系统梳理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案件审理等制度规定,出台案件质量管控系列管理制度,明确移送审理前核查、过程管控、事后评查等相关规定,对案件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等“把脉会诊”,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各层级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推行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常态化列席案件审理室室务会机制,听取审理组情况汇报、现场阅卷分析案情、提出定性量纪意见并同步开展答疑解惑,压实承办部门的案件质量责任。明确非自办案件和自办案件、简单案件和窝案串案、关联案件移送审理的期限,为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固定、程序把关进入审理预留时间。

 

着力以评促改、以评提质。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的案件评查机制,推行“联系室初审、片区交叉复审、季度评查、年度总评”的案件质量“双审双评”模式,通过“评查—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对案件定性、证据链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建立案件受理和整改反馈台账,“一案一单”列出问题、整改时限、反馈方式,实现流程可溯、事实可查、问题可改,推动案件查办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63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5个。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审理一案”与“规范一类”贯通起来,建立“审调+审理”协作提升模式,要求在个案办理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及时把实战成果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指引。在办理鹿寨县某养老院通过食材采购套取特困人员财政供养资金案时,审理部门全程提前介入、跟进指导,系统总结办案流程和实操要点,提炼形成该类案件办案参考,推动案件审理由“个案牵引”向“类案治理”延伸。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问题整改落实成效等,作为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通报表扬、约谈、批评和追责问责等方式,绷紧监督执纪执法弦,切实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