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以“干”立身 以“说”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务实与宣传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干”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硬功夫,“说”是政策阐释宣传的软实力。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征程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锤炼“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行动自觉,也要提升“润物细无声”的沟通能力,真正做到既能“干”在实处,也能“说”在关键,实现说与干的有机统一。
“说”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基本功。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不仅在于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更在于教育警醒、凝聚共识。会“说”不是简单的口才技巧,而是履行职责的内在要求。在政治监督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把纪律规矩的“红绿灯”讲清楚,把党中央的部署掰开揉碎地传达到位,让监督接地气、落得实。在执纪执法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审查调查对象的思想交锋和情感沟通,一次有温度的谈话可能让迷途者幡然醒悟,一番有理有据的政策感召可能让对抗者放下思想包袱。在廉政教育中,无论是警示教育还是党规党纪宣讲,都需要用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把典型案例的教训讲清楚,把制度漏洞的风险点讲透彻,在“说”中完成治理效能的转化。在回应群众关切时,耐心倾听、认真解释,既讲清政策又亮明态度,一个能与群众“说得上话”的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更容易赢得信任、获取真实情况。
纪检监察干部的“说”必须紧扣职责使命,做到言之有向。要讲政治纪律的话,始终站在政治高度,旗帜鲜明地讲清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说法纪政策的话,出口必讲法纪、开口不离依据,用准确规范的语言阐释党纪法规,让每句话都有规可依、有据可查。要说群众工作的话,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讲沾泥土、带露珠的“实在话”,把正风肃纪反腐的政策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传递出去。要说警示震慑的话,在通报曝光、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环节,把该说的话说到位、把该点的要害点清楚,真正形成震慑、促使警醒。
“说”的本领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锤炼。要言之有据、逻辑严密,依据事实定性质、根据证据作判断,让听者感到合情合理、无可辩驳。要言之有物、不尚空谈,在监督谈话中直指问题要害,在审查谈话中用事实证据说话,在廉政教育中善用典型案例感染人、启发人。要言之有度、拿捏分寸,该保密的守口如瓶,该公开的及时准确发布,做到刚柔并济、张弛有度。要言之有方、因人而异,对审查调查对象讲事实、重依据,对受处分干部回访要有同理心、用情感化,与基层群众打交道要避免生硬术语,用“泥土味”十足的话语拉近距离。要言之有情、以情感人,撰写剖析材料或开展廉政宣讲时,既要讲清道理,更要带着感情,让话语不仅有说服力,更有感召力。
“干”与“说”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没有扎实的“干”,“说”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有效的“说”,“干”的成果难以转化为治理效能。“干”是“说”的强支撑,说话有没有分量,归根结底看工作有没有底气。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查处某小学校长违规收受回扣案件后,办案人员深入梳理证据、准确把握纪法依据,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过案例解析纪法,使在场干部深受触动,会后78人主动说明问题、退回违纪违法所得767万余元,这正是干得扎实才能说得硬气的生动体现。“说”是“干”的提速器,一个善于表达沟通的纪检监察干部,完全可以把个案发现转化为系统治理的思路,把政策法规普及转化为社会共识的凝聚,从而放大“干”的成效。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大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沉默的砥柱”,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勇于担当;也要做“有声的号角”,在宣传引导、教育警示中主动发声、传递正气。以实干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以善言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温度,真正让“干”出实效、“说”出精彩,努力成为新时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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