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厘清二十年集体“糊涂账”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邓建翔  潘婷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7:00 打印

  “总以为这笔集体租金数额小,时隔多年无人追究,如今错误已经酿成,实在是愧对乡亲。”近日,鹿寨县鹿寨镇角塘村某屯第一村民小组原组长何某某收到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时,满心懊悔。

 

  此前,鹿寨镇纪委在监督走访角塘村某屯时收到群众反映,2007年,该屯两个村民小组将集体林地对外承包,用于松脂开采,所得租金2.4万元由两组平分。其中,第二村民小组的1.2万元租金及时存入集体账户、账目清晰,而第一村民小组的租金却莫名消失,长年多次反映未果,群众疑虑重重、意见很大,加上两组之间长期存在集体林地权属纠纷,矛盾不断累积、隔阂日益加深,严重影响村内和谐稳定。

 

  鹿寨镇纪委随即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列为重点核查事项,第一时间约谈时任村民小组干部、项目承包老板、林业站工作人员,但各方说法不一、各执一词,均否认侵占集体租金。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原始资料留存不全,取证工作难度较大,案件核查一度陷入僵局。

 

  为还原事实真相,镇纪委下沉村屯一线,逐一走访当年参与合同签订、资金对接的老村干部和村民,细致制作询问笔录、固定关键证言。同时,多方翻阅存档资料、辗转调取林地承包原始协议,逐条比对合同条款、资金流转细节,抽丝剥茧、层层溯源,逐步锁定时任第一村民小组组长何某某的违纪事实。

 

  面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何某某起初心存侥幸、拒不承认,谎称租金已退还林业站。办案人员精准发问、逐项核验,针对退款时间、对接人员、交付方式等细节逐一突破,并出示固定证据。面对确凿的佐证材料,何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办案人员耐心宣讲党纪政策、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其主动正视问题、坦诚交代。最终,何某某如实供述违纪事实:“当时两个小组因林地权属、租金分配产生矛盾,秩序混乱,我便趁机将1.2万元现金占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查清事实后,鹿寨镇纪委依规依纪对何某某作出处分决定,全额追缴被侵占的1.2万元集体租金,悉数返还至村民小组集体账户。

 

  案件办结不止于追责退费,只有从根源上解决两组的林地权属争议,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镇纪委牵头联动镇平安建设办、三大纠纷调处办、包村工作组,组织两组村民代表和知情群众开展现场调解。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山界,摆事实、亮证据、讲政策,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精准厘清林地权属边界,成功化解积压数十年的林地权属纠纷,彻底解开两组群众的心结。

 

  针对该案暴露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账目不透明、监管有漏洞等问题,镇纪委举一反三、靶向施策,全面推进全镇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化管理,督促全镇245个自然屯和村民小组全部开立规范集体账户,统筹监管集体资金。推动健全租金收缴、资金上缴、账务公开等制度,压紧压实村组干部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集体资金“糊涂账”,切实守好村集体“钱袋子”。(鹿寨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