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严明纪法守好农村集体“家底”
“28万多元的村集体资金,已全部退回村集体对公账户。”9月9日,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三民村委工作人员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反馈,被挪用的村集体资金已连本带息如数退还到账。
此前,麦岭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三民村开展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发现村“两委”换届后该村集体资金账目异常,循线摸排后,收到群众匿名举报村委原干部义某挪用村集体资金的信访件。结合专项监督排查和信访举报事项,镇纪委很快查明2018年2月至6月该村委原干部义某先后10次挪用村集体资金28.5万元,用于个人经商资金周转,且长达8年未归还。最终,义某因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连本带息如数退还挪用的村集体资金。
查办案件后,麦岭镇纪委向该村党支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健全资金审批、专户管理、定期对账工作机制,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推动集体资金收支全程公开。同步督促镇农业服务中心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从源头堵塞“三资”管理漏洞。
今年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项目,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小切口”,推进集中整治落地见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把严明纪法要求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落实“查改治”一体推进,用好用活典型案例,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通报案情、督促召开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回访等多举措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纪法综合效应。
截至目前,该县开展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条,立案19人,留置1人,处分1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推动建章立制2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7个;督促508个自然村(组)开设村集体对公账户,推动151个行政村全部启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财务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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