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私存的集体林地租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海燕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7:57 打印

  “你组这几年的集体林地租金没见入账,集体资金和分红从何而来?”此前,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纪委在对辖区村集体“三资”开展专项监督时,马水村村头组账本中,一条条异常数据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林地是村头组的重要集体资源,租金理当进入组级集体账户、用于组内公共事务。但监督人员在核查村头组财务台账时发现,该组多年的林地租金收入无任何入账记录,资金去向成谜。

 

  为查清实情、厘清账目,倒水镇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展开核查。一方面,调取马水村村头组2018年来集体林地发包合同、租金收缴凭证和组级财务台账,逐笔核对收款金额、到账时间和经手人信息;另一方面,深入走访村头组党员群众,了解集体资金的实际收支情况,全面摸排问题线索。

 

  “韦组长,你们组这几年的林地租金,收入多少?钱在哪里保管?”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核查组随即约谈时任村头组组长韦某,开门见山地问道。

 

  “收……收了一些,都在我这儿,没来得及入账。我以为钱不多,自己先保管着方便开支,就没走程序……”韦某小声辩解。

 

  在核查组逐笔摆出证据,并对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关于组级资金“组账村管”、统一核算的明文规定后,韦某终于承认了自身的违纪事实。

 

  经查,2018年6月至2026年1月,韦某在担任倒水镇马水村村头组组长期间,漠视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公账户、建立规范财务账册,将组内集体林地租金收入私自留存。其将部分租金存入个人微信账户、部分以现金私自保管,与个人资金混用,造成资金管理混乱。经核实,此期间韦某私自保管、开支的集体林地租金共计15397元,损害了集体和村民利益。

 

  查实问题后,倒水镇纪委对韦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耐心讲解集体资金管理的纪律刚性,点明其假借“代管”名义,滥用基层小微权力、漠视群众利益的错误本质。韦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配合厘清了全部资金流向,足额退赔违纪款项。2026年6月,韦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发挥查处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倒水镇纪委以该案为切入点,在该镇开展村组集体资金“公款私存”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村组账户管理、账册设立、资金收支等关键环节,全面清理整治未规范建账、公款私存等问题,有序推进问题村组对公账户开立、账务规范移交工作。同时,推动建立村小组集体资金“月对账”机制,明确集体资金必须按时缴存对公账户,严禁公私混用,要求村组定期公示“三资”收支明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集体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梧州市长洲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