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靶向施策整改
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该局已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对执法检查、裁量处罚等环节开展排查,修订完善了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局执法稽查中队4名执法人员“抱团”违规收取暂扣车辆“保管费”用于小团体吃喝的案件后,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涉企执法不规范、监管缺位等问题,向该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补齐制度建设短板。
近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将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围绕制发、督办、评估三个环节实化措施、靶向施策,推动整改。
把紧制发关口,才能确保建议“发得准”。每份建议出台前,案件承办部门会深入案发单位及相关领域进行调研研判,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和制度短板。同时,会同审理、案管、派驻机构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会诊”,对问题定性、症结剖析、对策建议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度。今年以来,开展联合会商18次,明确整改重点20项。
发出建议只是“开方”,抓好落实方能“祛病”。该县纪委监委推行“1份建议书+1名指导员+1本整改台账”工作模式,由专人跟踪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半月查进度、每月核成效、到期验结果”,全程紧盯整改落实。统筹“室组地巡”监督力量,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政治巡察等重要内容,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回头看”等方式,着力纠治不重视落实建议、“纸面”整改等问题。截至目前,共纠治整改不到位问题8个,推动被建议单位形成整改报告27份,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此外,为切实保障整改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围绕“责任落实、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制度建设”四类评估指标,对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量化打分。对完成整改、评估合格的单位予以销号管理;对整改成效不明显、评价不合格的单位,退回重新整改,形成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闭环。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2份,督促整改问题264个,推动完善制度机制87项,通过推动立行立改、流程再造、制度规范等,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治本效果。(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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