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一事一议”里的“重复账”
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出检查组下沉一线,对乡村振兴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该县老堡乡某村村委会副主任在村“一事一议”项目中存在虚报项目建设面积的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迅速联合老堡乡纪委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核查组通过查阅项目材料、走访谈话、实地测量发现,该村“一事一议”停车场硬化项目实际建设了140平方米,但申报材料却显示是318平方米。是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还是有人虚报冒领?带着疑问,核查组找到该项目负责人村委会副主任居某某谈话核实情况。
“项目审批是我签字的,相关材料都齐全,建设面积也没有问题。”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居某某镇定自若地说。
“验收测量的时候,实际只建设了140多平方米,工程量不达标你是怎么通过审批的?有实地去查看过吗?”核查组紧扣核心问题接连追问。
“我们‘一事一议’相关项目材料和合同上都是318平方米,停车场实际面积也是这么多,我都是按照程序审批的……”居某某反复强调审批程序合规,妄图以纸面流程的完整性,掩盖虚报项目工程量的问题。
看着仍在狡辩的居某某,核查组随即将证人证言和相关合同材料摆在桌面上。看着关键证据,居某某自知无法隐瞒事实,沉默片刻后,承认了自己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原来,居某某任该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对所负责的村“一事一议”停车场硬化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不严,在验收过程中,申报面积为318平方米,然而实际面积仅为140平方米,多出来的面积实为该村实施另一个道路修复的项目的工程量,存在重复验收、重复申报资金的问题。最终,居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相关项目资金未被套取。
案件发生后,老堡乡纪委举一反三,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级项目监管不严、审批流程虚化、资金管控缺位、履职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在全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村级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不断筑牢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制度防线。(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