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追回“应退未退”的低保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洋铭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8:11 打印

  近日,岑溪市大业镇纪委在梳理社会救助领域监督台账时,一条数据比对异常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大业社区覃某某户于2024年9月购买了汽车,家庭经济状况已发生明显变化,但该户低保金一直领至今年7月,共计14880元。


  为查明问题原因,该镇纪委立即展开核查。一方面调阅该户近三年低保申报材料、入户复核记录和动态管理台账,逐条比对收入变化、财产变动和审核签字记录;另一方面走访社区干部与群众,了解覃某某户实际生活状况。


  “你们是如何开展低保复核的?”该镇纪委核查组找到包片社区干部,开门见山地问。

  

  “每年都按要求组织评议,该走的程序都走了……”对方语气有些发虚。


  “那覃某某户购车的信息,你们核实过吗?”


  “这个确实没注意到,他家比较困难,我就没太较真……”


  在追问下,包片社区干部终于承认,复核工作浮于表面,对申报信息未进行实质性核实,把“每年评议”当成了走过场的惯性动作。低保金就这样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持续发放了近两年。


  查清问题只是第一步。该镇纪委联合镇社会事务办多次上门找到覃某某,既讲政策也讲情理:“低保是给最困难群众的保障,你家买了车,按政策就该停。你多领的这笔钱,是别的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得退回来,让更需要的人用。”


  第一次上门吃了闭门羹,第二次上门有了松动,第三次上门终于说通了。覃某某夫妇最终理解了政策,配合退缴了低保金14880元。随后,该镇纪委对失职失责的包片社区干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为发挥查处一个、整治一片的效果,大业镇纪委在全镇推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资金“应退未退”专项整治,督促镇社会事务办对全镇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三轮全面核查——一查收入变化,二查财产变动,三查人员增减,累计清理出需调整保障标准的30户、不再符合条件的23户,全部按程序停保或动态调整。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动态监管缺位问题,推动建立低保对象“按月比对”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明确包片社区干部为动态管理第一责任人,每月定期与公安、人社、住建等部门数据进行交叉比对,确保低保评定工作“进有据、退有序”。(岑溪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