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靠前监督明底线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我当时误认为只要资金用途是为村集体办事,自己没私心就可简化程序。这种思想实质上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民主法治观念缺失的表现。”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某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主任黄某某作出深刻检讨。
此前,黄某某无视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决定动用60万元集体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宝塔鱼养殖及电商等产业,存在较大资金风险隐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查快办,迅速对其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以精准执纪为村级“一把手”用权划定红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大局。该县纪委监委将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以精准监督护航瑶乡基层治理。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集体资产处置、资金审批、资源发包等关键环节,依托常态化帮扶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统筹“室组地”联动监督力量,组成7个督查组下沉一线入户抽检,重点对村级联农带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及收益使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针对部分村集体举债不规范、投资经营未及时收回价款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和乡村振兴领域立案81件8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和系统性监管盲区,精准制发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村级债务审批备案等长效机制。同时,督促各乡镇将“三资”监督融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寨老、乡贤的监督合力,织密基层监督网络。
在强化制度约束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挖民族特色,推动“监督护廉”与“文化育廉”同向发力。在桑蚕主产区永安镇,当地纪委推动设立“阳光蚕务公示栏”,对桑苗发放、蚕茧收购、加工分红等全产业链实行“三公开一监督”,让“小蚕茧”在清廉护航下长成“大产业”;百旺镇仁合村则推行“清廉乡村积分超市”,将规范“三资”使用、参与村务监督等行为量化为积分,村民凭积分即可兑换生活用品,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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