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口 筑牢选人用人廉洁防线
“经查,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不予出具廉政意见。”近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征求某“一把手”党风廉政意见函后,迅速启动联审程序,出具了规范严谨的回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干部推荐提拔、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节点,从严把好回复边界关、联审核查责任关,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为准确全面把握回复边界,防止在审核把关中出现“真空地带”,该区纪委监委建立联审联查机制,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开展初审,同步分流至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开展分层核查,紧盯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重点事项开展深度核查与综合研判;形成初步意见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复核后统一规范答复口径,确保每份廉政意见客观精准、经得起检验。2026年以来,共完成廉政审查111批11664人次,提出暂缓意见45人次。
廉政意见直接关系干部政治前途,该区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廉政审查工作责任链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终身追责机制。明确廉政审查保密纪律与工作规范,严格管控审查材料知悉范围,所有来函、联审登记表、研判记录、正式复函统一立卷归档,实现审查全流程留痕可追溯。针对审查中敷衍应付、核查不实、隐瞒或夸大问题线索、擅自泄露审查信息、弄虚作假导致廉政意见失真失准,进而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审查人员履职尽责、审慎把关。
“廉政鉴定意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存在廉洁硬伤的干部,坚决出具暂缓使用或否定意见;对处分期满后知错悔错、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依规出具不影响使用的审核意见;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按照程序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消除不良影响。”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1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电子+纸质”廉政档案,实时更新建档对象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巡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信息,实现廉政档案集成化管理、信息化查询,为快速、精准开展廉政审查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