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巡察推动老人“碗中餐” 暖起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莉莉 何桂涓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6:07 打印

“住在敬老院的老人们生活条件实在令人揪心。早餐和午餐仅有娃娃菜配玉米粥,不仅营养严重不足,就连能否吃饱都成问题。”江州区委第二巡察组组员小农在走访江州区濑湍镇敬老院后,向组长如实反映了走访情况。

 

“民政部门每月都会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956元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按此标准,敬老院的伙食保障理应达标,为何还会出现如此差的伙食状况?” 组长不禁心生疑惑。

 

带着疑问,巡察组再次深入该敬老院开展核查。经查,该院目前共集中供养11名老人,均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部分老人存在视力残疾、行动不便等情况。敬老院日常供餐标准为:早餐、午餐仅提供粥品搭配单一青菜,晚餐为米饭配一荤一素,老人们普遍向巡察组反映伙食质量差、营养不足等问题。

 

经查阅财务账册,发现这些老人的特困供养金都是由敬老院聘用管理人员陆某某代为领取并开支,陆某某在管理入住老人特困供养金期间,共领取补助资金41.51万元,其中包括发放给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补贴、临时救助金、慰问金等。

 

“特困金全部都用来开支入住老人的餐食费用,还有一些设施的维修,平时也会给老人一些零花钱。”面对巡察组的询问,陆某某回答道。

 

可真如陆某某所说,钱都足额用在老人身上了吗?巡察组并未轻信其一面之词,而是顺线深挖,对民政部门下拨的各类救助资金及敬老院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陆某某实际用于院内老人伙食、零花等必要开支为34.84万元,另有6.67万元资金去向不明。

 

在巡察组出示的完整证据链条面前,陆某某如实交代了挪用特困人员救济款物、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的违纪事实。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边巡边移”,第一时间将该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最终,陆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挪用款项已退缴3.3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问题,江州区委巡察办及时向民政局发出巡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加大对辖区内敬老院经费保障、运行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民政局也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乡镇敬老院食品安全、服务质量、财务规范等情况,督促严格落实每月不低于450元/人的伙食标准,实现每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并推动所有敬老院开设对公账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巩固特困供养金管理改革成果。

 

此次整改,是江州区以巡察监督推动为民办实事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五届江州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巡察机构紧盯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断健全“立行立改”“边巡边移”工作机制,累计推动解决民生实事257件。(崇左市江州区委巡察办)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