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监督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曹丽萍 廖秀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7:36 打印

  前不久,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漓江支流水质提升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四塘河拓木罡村河段垃圾淤积、漂浮物遍布,水体散发恶臭,严重影响流域水质和沿岸群众居住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临桂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四塘镇政府制发督办函,约谈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加快河道综合治理,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下,相关责任单位聚焦污水处理设施破损、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等突出问题,筹措资金修缮农村污水处理设备6套,硬化污水沟渠4300余米,惠及群众2300余户9800余人。

 

  近年来,桂林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构建“市县联动、室组协同、上下贯通”监督格局,以严督实查倒逼问题整改,层层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全力守护漓江碧水长流、岸绿景美。近五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7人。

 

  此前,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关于该区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秦某某的问题反映。经查,秦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人老板承接城中村改造工程、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项目和相关监理业务,并在结算工程款和追讨部分工程款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最终,秦某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该区通过对秦某某案关联问题线索全面盘点、分类梳理,循线深挖“案中案”“关联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漓江流域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清除破坏生态环境的“毒瘤”。

 

  查处不是目的,治理才是根本。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推动健全完善《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机制,厘清压实53个单位、268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同时推动职能部门依托数字漓江5G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在生态监测、执法监管、旅游服务等场景融合运用,促进数据要素与治理工作深度结合,打造“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江”的漓江智慧生态治理体系。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结合驻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定位和突出问题,逐项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开展项目化、嵌入式、点穴式监督。该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联合中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深入七星、阳朔、灵川等漓江沿线基层法庭,查阅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沿江生态普法相关台账,重点紧盯非法捕捞、山体损毁、污水直排等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形成问题、责任、整改工作闭环。监督贯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生态修复赔偿全流程,严肃纠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积案、信访线索开展专项督办,严防司法“放水”损害漓江生态安全。(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