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违规发放的待遇补贴
“我们村干部每月到手收入,甚至比辖区正科级干部还要高……”近日,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该区大河乡某村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建核查组进驻该村,先行约谈村党支部书记董某某核实情况。
面对询问,董某某起初刻意回避核心问题,主动罗列各类“合规补贴”试图塑造清廉形象。
“你们村干部日常都领取哪些津补贴?”
“土地确权、危房隐患排查这类专项工作补贴我们都领过。村民白天大多不在家,摸排、登记工作基本都要利用夜晚、周末加班完成,这笔钱来源于上级专项工作经费,全部符合政策要求。”
“是否发放过政策不允许的补贴?”
董某某随即抛出一件小事自证清白:“之前组织村民业务培训时,工作人员核算失误多给村民发了100元误工补贴,上级督查发现后,我不好意思让村民退钱,就自掏腰包补齐了这笔款项。”
一番谈话下来,董某某说辞滴水不漏,处处彰显自己处事公道、作风清廉。群众反映的高额补贴问题究竟是空穴来风,还是另有隐情?心中存疑的核查组提出调阅该村历年财务账簿全面核验,不料几名村干部瞬间神色慌乱,犹豫许久才不情愿地交出全部账本。
核查组逐笔梳理近三年该村财务收支台账,一处异常支出浮出水面:该村常年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资金,每月向全体村干部发放两千余元待遇补贴。为精准定性该笔支出是否违规,工作人员随即调取上级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文件逐条比对,文件明确划定红线:村集体年度可分配收益不足10万元或户均可分配收益低于200元时,一般不得提取村组干部报酬待遇补贴。而该村连续数年集体经济薄弱,未达到发放条件。
手握政策依据与账目证据,核查组再次约谈董某某,直击关键疑点。“你清楚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相关规定吗?村里近几年给村民分红数额是多少?”
面对铁证,董某某再也无法辩解,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如实交代全部实情:“政策规定我都清楚,我们村集体经济底子薄,连续好几年都没有给村民分过红。按规定没有向村民分配集体收益,就不能动用集体资金发放村干部待遇补贴,是我们心存侥幸、错打了集体资金的主意,我们愿意全额退出违规领取的所有补贴,恳请组织从轻处理。”
经查实,董某某等5名村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超标准发放并领取补贴,最终5人均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今年7月底,全部违规领取的补贴款项已足额退回村委会集体账户。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叠彩区纪委监委向区农业农村局、大河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5条针对性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等2项配套制度,细化村干部补贴发放全流程监管机制,将村级收益分配、干部补贴发放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常态化审计和专项监督范围,定期开展抽查核验、比对银行流水、核查审批凭证、检查公示公开记录等,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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