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深化以案促改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村干部何某某将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挪用部分资金受到处分,教训十分深刻,大家要引以为戒。”7月31日,灵山县召开村(社区)“两委”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该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通过讲授廉政专题课为全县村(社区)干部打好“预防针”、敲响“警示钟”。
近年来,灵山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案件资源,提升治理效能,深挖农村“微腐败”深层次问题根源,以“全链条”思维推进以案促改促治,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持续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廉动力”。
该县纪委监委从抓实警示教育入手推进以案促改,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微腐败”典型案例,通过编发典型案例选编、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下沉镇村带案宣讲等多种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引导村(社区)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将纪律教育纳入村(社区)干部履职培训“必修课”,常态化开展纪法宣讲、廉政党课、集体廉政约谈等活动,持续夯实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思想根基。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村级警示教育活动120多场次,受教育基层干部2.4万余人次。
“农村‘微腐败’的发生,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成因,要从根源上剖析,做到对症‘下药’。”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以案促改会商研判机制,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发原因、监管漏洞、制度缺陷等方面进行精准“画像”、把脉开方;同时建立“一案一剖析”机制,由案件承办部门联合审理部门逐案梳理排查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短板漏洞,精准锁定治理痛点难点,推动精准施策、靶向施治。
严防基层“微腐败”,既要严治也要立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镇(街道)党委(工委)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制定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制度、“小微权力”运行正面和负面清单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灵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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