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追回不该发的“补贴”
前不久,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渡头村委几名村干部在工作之余闲聊,聊起村里离任干部的近况。
渡头街管片村干部感慨道:“咱们村的老村干粟某某,一直在坐牢呢,进去好几年了都……”
另一名村干部听完十分诧异:“人都在服刑?那按照政策他不能继续领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啊,怎么补贴还在照常发放?”
几句闲谈引发众人质疑,大家敏锐地察觉到其中存在违规问题,第一时间将该线索上报镇纪委。
接到线索后,两江镇纪委立即开展初步核实,依规调取《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规范养老补贴标准实施办法》、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发放表、银行发放流水、粟某某刑事判决证明等材料,并逐一找相关当事人谈话核实。
根据政策明确规定,村干部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自被羁押当月起停发养老补贴待遇。粟某某自2022年1月被刑事羁押起,镇党建办应当即停发其相关待遇。
在谈话过程中,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镇党建办副主任黄某某如实道出了自身履职不力的问题:“我平时对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业务不熟悉。日常工作中,我仅通知各村每月排查离任村干部死亡情况,从未对刑事羁押、服刑情况进行排查……”
原来,在此之前,镇党建办每月仅排查各村离任村干部死亡情况,黄某某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因其政策学习不扎实、日常排查工作片面,仅聚焦死亡人员排查,未将刑事羁押、服刑等情形纳入排查范围,动态监管不到位,导致粟某某连续21个月违规领取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共计8400元。
对此,该镇监察办公室对黄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督促镇党建办全力追缴违规资金,目前8400元已全部追缴。
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该镇纪委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制度短板和管理薄弱环节,向镇党建办制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待遇核发管理问题整改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
在该镇纪委监督推动下,镇党建办对全镇领取补贴的离任干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补助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同时修订完善《离任村干部待遇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离任村干部动态管理库,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全面堵塞制度漏洞。(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