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惩治防”一体推进 护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肖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5:17 打印

  “踩了红线还浑然不觉,我对不起组织和乡亲们的信任。”日前,面对苍梧县纪委监委干部的回访,旺甫镇旺甫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岑某某懊悔不已。

 

  此前,梧州市委巡察办移交旺甫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苍梧县纪委监委随即介入。经查,2020年至2023年间,该村村“两委”违规将部分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放会议误工及下村补助,累计31万余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最终,10名涉事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相关款项正陆续退回。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乎乡村振兴、农村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苍梧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治防”同向发力,紧盯“责风腐”问题,深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乱象,构建廉洁风险防线,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

 

  为破解以往监督分散、责任虚化等难题,苍梧县纪委监委构建“五责协同”责任体系——主要领导牵头主抓、纪检监察室具体落实、派驻机构跟进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整治办联络协调,推动任务细化、督导全覆盖。今年以来,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共立案33人,留置1人。沙头镇新边组组长违规占用集体资金、石桥镇培中村原支书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均被立案,形成强力震慑。

 

  监督方式上,该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季度政治监督清单,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整合基层力量,紧盯村级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聚焦集体经济收入造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不到位、违规签订合同及违规出借资金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同时,推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厘清集体“三资”存量、使用状态、合同履约等情况。

 

  专项整治始终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落脚点。此前,苍梧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部分镇村存在资源闲置荒废、收益分配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压实责任、多方协调,促成狮寨镇河东市场集体产权公开交易,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5万元;推动石桥镇寒水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惠及2400余户;协助追回拖欠分红款19.5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在严查快办的同时,苍梧县纪委监委注重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职能部门排查整改问题10个,修订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6项,从源头扎紧制度笼子。此外,还将廉洁履职教育融入村级培训,覆盖146名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指导县农业农村局举办财务管理培训4场,各镇开展警示教育30次,基层干部依规履职的红线意识明显增强。(苍梧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