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闻“汛”而动既督又战 铁纪护航防汛安全
“水库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驻库值守?巡坝查险台账是否完整记录?”连日来,贺州市纪委监委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乡镇村屯、水库堤坝、低洼易涝点、应急物资仓库一线开展监督检查,铁纪护航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入汛以来,广西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贺州市虽未直接遭受重大洪涝灾害,但贺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出击、靠前监督,扛牢防汛救灾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汛工作责任。
该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防汛部署要求,启动汛期专项监督工作响应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贺州市防汛备灾救灾工作指导督查组工作方案》,组建8个防汛备灾救灾工作指导督查组,抽调35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紧盯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预防预警、应急措施、物资储备五大关键环节,对全市14个市直主要职能部门、5个县(区)、35个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靶向纠治防汛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
此外,该市充分发挥“室组地企”联动监督优势,构建“班子牵头、分片包联、全域覆盖”的监督体系,第一至第五督查组下沉各县(区),重点督导属地防汛主体责任落实,紧盯尾矿库、山塘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风险点位排查整治;第六、第七督查组分别督导应急、水利、气象、交通、卫健、自然资源、城管等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压实行业防汛监管职责;第八督查组专项督查全市留置场所,全面排查场地防洪隐患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督查中,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既查问题隐患,更促责任落实。针对防汛责任传导、风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纪律、物资储备管理等关键环节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坚持现场反馈、即时提醒,督促各级各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完成时限,实行“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坚决防止“排查多、整改少、落实慢”的问题。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既督又战”,在监督中强化服务指导,主动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推动应急、水利、气象、城管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与联动调度机制,确保汛情、险情信息报送与政令下达畅通无阻。对督查中暴露的履职松懈、作风漂浮等共性问题,及时印发工作提示,推动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系统排查,切实将防汛备灾各项工作做在成灾之前、落在细微之处。
防汛专项督查启动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将防汛备灾救灾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截至7月21日,专项督查组对全市4座大型水库、8座中型水库、83座小(1)型水库、162座小(2)型水库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市区内涝点位、人员密集场所、山塘水库等重要点位350多个,访谈干部群众320余人,累计排查出5个方面228个具体问题,发现问题线索3条,就履职不力等问题追责问责27人,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全市防汛工作落地落细、走深走实。
“我们将持续巩固防汛监督成果,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推进缓慢的点位重点督办、挂牌督导。”贺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防汛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脱岗缺位、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全面夯实防汛工作作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贺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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