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心存侥幸破规矩 履职不力担后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徐莉鲜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8:54 打印

  “都是我工作上的失职,把关缺失,违规结算材料款,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以后我一定认真负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近日,北投路建集团某项目部经理黄某某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懊悔道。

 

  此前,北投路建集团纪委收到某直属企业某二级公路项目材料款诉讼案件的问题线索,发现该项目在未签订碎石采购协议,且未经实际供货商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违规通过第三方结算材料款,导致实际供货商未收到货款并提起诉讼,给项目造成79万元经济损失。

 

  公司制度明确规定,无合同不能进行采购、结算,该项目为何违规操作?是审核把关不严,还是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为进一步弄清事情缘由,该集团公司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查阅材料、实地走访、谈话核实等方式了解具体情况。

 

  在初步核查后,核查组找到该项目经理黄某某进行谈话。

 

  “请你如实说明项目因材料公司未收到货款被起诉的完整经过。”核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项目工期紧张,急需大批量碎石,经中间人牵线,我们与材料公司签订碎石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结算完毕后,碎石仍有缺口,为了赶进度、图省事,在没有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下,项目继续向该公司采购碎石。”黄某某坦言。

 

  “那货款为何最终转入私人账户?”核查组抓住关键疑点,持续深挖违规操作细节。

 

  “公司有规定,未签合同无法结算给实际供货的材料公司。中间人就提议走其他公司付款,当时也没签授权委托书,直接安排签有项目合同的另一家公司过账转付货款。”面对询问,黄某某缓缓道出了违规结算的缘由。

 

  原来,货款付给前来催款的中间人后,中间人截留全部货款未交付材料公司,最终引发诉讼。

 

  有责要尽责。黄某某身为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资金管控的第一责任人,理应严守公司财经纪律与内控制度,却仅凭中间人的片面说辞就突破管理底线,违规流转资金,暴露出其履职严重缺失、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

 

  “本以为,钱没有进个人腰包就不会有问题,说到底还是自己工作作风不扎实,合规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履职造成的错误……”在核查组的思想教育下,黄某某惭愧地低下了头,认识到自己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

 

  鉴于黄某某主动配合纪委核查,并积极推动追回涉案款项,认错悔错态度诚恳,最终,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1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诫勉处理。

 

  问责是手段,推动尽责是目的。今年以来,北投路建集团纪委高悬问责利剑,加大问责力度,紧盯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累计对5名领导干部做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警醒各级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守住项目管理、资金管控的制度红线。(北投路建集团纪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