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从严整治 守好村集体“三资”家底
“多亏组织协调,闲置多年的商铺已签订了租赁合同,保底租金每年8万元,社区的集体收入有保障了……”近日,扶绥县纪委监委干部在东罗镇东宁社区开展村集体“三资”领域整治“回头看”时,东宁社区党支部书记陆时丹满意地说。
此前,监督检查组在东宁社区走访时,了解到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不稳定,社区集体商铺却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经现场查看,该社区商铺共有13间936平方米,是社区集体的重要资产。督查组通过深入了解,商铺闲置的主要症结是乡镇及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对此,该县纪委监委约谈镇党委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下发整改提示函,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盘活闲置商铺。随后,镇党委牵头组织,很快促成广西扶绥东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社区达成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管控、资产闲置等突出问题从严整治,发挥“室组地”监督优势,坚持“查、改、治”一体发力,守好村集体“三资”家底。
坚持把查改问题作为深化治理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利用全国平台开设2026年度会计账套进行监管,及时了解流转交易、收支明细、合同信息、资产变动等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签订不规范、资产闲置、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今年以来,发现问题106个,已整改90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0件,追回清缴资金8.76万元。
坚持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严查隐藏在“三资”管理相关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交叉审查、协作区办案等方式。截至目前,立案12人,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7件,批评教育15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监管盲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10项,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推动资金使用合规、资产处置规范、资源分配透明,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着力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设立村务财务电子公示系统和“村务公开小程序”,推动“三务”公开内容更全面、程序更严格、群众更满意。(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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