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精准监督筑牢乡村振兴资金“安全网”
前不久,灵川县纪委监委在专项督查中发现,县域部分村屯夜间照明设施缺失、老化严重,村民夜间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县纪委监委迅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资金、科学规划,推动落实乡村振兴项目衔接资金212.39万元,在全县12个乡镇安装新能源路灯3135盏,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夜间出行难题。
乡村振兴资金是支持乡村发展、惠及农民群众的“民生钱”“幸福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紧盯惠农惠民补贴发放、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关键环节,常态化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织密惠民资金监管防护网。
针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多、资金密集的特点,该县纪委监委用好“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聚焦项目“建、管、用”全周期,严查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政策措施、项目资金“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构建形成“发现问题—现场督导—整改销号—常态治理”的闭环机制,打通惠民政策执行中的堵点淤点。同时,依托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审批、优亲厚友、资金挪用等问题,建立动态台账,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常态化规范基层小微权力,推动乡村振兴领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0次,发现问题32个,处置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挽回经济损失1099万余元。
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不严、项目重建设轻管护、政策落实“一刀切”等共性突出问题。此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实,公平乡公平村委原黄村林场场长苏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平造林站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8万余元的违纪问题,最终,苏某某被严肃查处,涉案违纪款依法追缴。
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的问题短板,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惠农惠民补贴核查、村级工程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配套监管制度8项,补齐制度监管空白。(灵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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