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澄清正名 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帮我消除了顾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尽职尽责,全力办好民生实事,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近日,兴业县纪委监委在山心镇公和村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会上,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村干部黄某某激动地说。
此前,兴业县纪委监委在收到群众反映黄某某涉嫌在处理公和村某生产队侵占该村集体资产一事中协调不充分,存在失职不作为的问题的信访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核查,最终查明举报内容失实,随即向两名反映人反馈核查结果,并召开会议为黄某某澄清正名,既让群众明白,也还干部清白。
近年来,兴业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持续规范澄清正名工作流程,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处置失实检举控告期间,由线索承办部门及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开展会商研判,重点审核所有举报问题是否核查到位,严把核查事实与结论质量,综合评估澄清正名依据与适用情形。会商达成共识后,将失实检举控告核查情况及拟适用澄清相关事项,报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对审议通过的澄清事项,严格遵循“谁承办、谁澄清”原则,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依规开展澄清正名,确保实事求是、审慎稳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摒弃“一澄了之”“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将澄清正名与跟踪回访、权益保障紧密结合。针对不同澄清对象的岗位特点、思想状况和问题性质,逐人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明确回访重点、细化回访举措,通过常态化跟踪回访,动态掌握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精神面貌,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和服务保障,切实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同时,主动对接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核查结果、解读相关政策,督促所在单位对澄清对象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出公正评价,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
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县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体系,推动澄清正名政策深入人心。线上依托兴业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澄清案例、解读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利用乡镇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张贴案例详情和政策解读,并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公开大接访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信访知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举报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保护担当干部的良好氛围,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同时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典型案例,重点解读信访举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界定标准和纪律后果,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杜绝不实举报行为。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8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回访党员领导干部8人次。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抓好澄清工作,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不断释放为敢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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