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精准监督守护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安全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罗仕南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7:58 打印

日前,梧州市万秀区农村合作经营管理站原站长刘某因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基层提交的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开支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在各村未按照规定预留发展资金的情况下,审批同意用于其他用途,导致村集体发展资金损失,被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的漏洞,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区农村合作经营管理站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机制,构建管理监督闭环。

 

乡村振兴资金是保障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进群众福祉的“民生钱”。为严防资金跑冒滴漏、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万秀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通过“室组地”联动、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问责”的全链条监督体系,以精准有效监督守护乡村振兴“发展钱”。

 

为进一步摸清底数,该区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该区近年来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资金项目“一账一表一清单”(资金台账、项目明细表、问题清单),重点核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合规、效益是否达标。目前,已排查项目180余个,涉及资金1.43亿元,发现并督促整改程序不规范、资金拨付滞后等问题19个。同时,紧盯资金申报、验收等高风险环节,推行“监督跟着项目走”模式。在项目申报阶段,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抽查;在项目实施阶段,利用片区协作机制,组织“室地”精干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实地核验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匹配度;在项目验收阶段,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严防虚假验收、重复申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共立案7件,处分5人,批评教育9人,追回资金12万余元。

 

“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万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监管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以精准监督守护好群众的“幸福钱”、乡村振兴的“发展钱”。(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