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管理”到“服务”,两字之变彰显民生初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的建议,被住建部正式采纳,相关法规与行业分类将作相应调整。两字之变,看似简单,却折射出物业回归服务本位、保障业主权益的治理导向,也为破解物业领域治理难题、提升民生幸福成色提供了新契机。
物业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的切身感受。曾几何时,部分物业企业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敷衍塞责,收费随意任性,公共收益被截留挪用,设施设备年久失修,业主投诉长期得不到回应。本该是业主“出钱买服务”,现实中却异化为“花钱买气受”。这类问题,不仅是社区治理的堵点,更屡屡成为信访举报的热点、舆论监督的焦点。
物业领域,需要来一场“服务于人”的革新。我们乐见住建部快节奏回应代表建议,更期待物业行业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近年来,不少地方探索“党建+物业”“红色物业”模式,把支部建在小区,让党员亮在楼栋,着力从源头上理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浙江杭州推行“物管委”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牵头,业委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共同参与议事协商,物业纠纷同比下降三成;江苏南京建立物业服务“红黑榜”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核心指标,倒逼物业企业主动提升服务质量。这些实践表明,推动多元共治、健全协作机制,有助于物业回归服务本源、破解物业治理难题。
尽管多元共治的探索取得积极成效,但物业领域矛盾仍时有发生,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往往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作风问题:有的部门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有的干部对群众诉求视而不见、久拖不决。让“物业服务”不再只是写在合同里的名词,而是每一位业主每天可感可知的舒心体验,需要监管长出“牙齿”,需要评价产生“分量”。各地应将物业服务质量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物业乱象,要严肃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小区虽小,连着民生大局;物业事微,关乎幸福指数。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之变,最终要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居住获得感。两字之变,开启的是业主权益保障的新征程,彰显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区治理末梢的落地生根。唯有让服务的成色更足、让监管的刚性更强、让群众的评价更有分量,才能把“烦心事”变成“顺心事”,让千千万万小区成为幸福生活的坚实支点。(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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