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陈刚主持并讲话
5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批准了关于修改《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桂林市政务服务条例,关于修改《梧州市立法条例》、《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防城港市立法条例》、《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的决定,玉林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条例,河池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会议还批准了202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3、6、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在完成会议有关表决事项后,陈刚强调,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把正确政绩观融入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过程,一体推进学查改,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切实用正确政绩观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代表入口关,真正把政治上过硬、老百姓认可、有议政能力的代表选出来、用起来,换出新气象、新作为。要紧扣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人工智能发展、向海经济、面向东盟开放合作、打造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制度供给;紧盯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双过半”目标任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落实、生态环保问题整改、防汛救灾责任落实等情况,推动问题真解决、责任真落实;组织代表深度参与历史矛盾化解、灾区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平、张晓钦、何文浩、农生文、卢献匾,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胡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正根,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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