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里有话丨严查预期收益型受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张冰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8:10 打印

画里有话丨严查预期收益型受贿

漫画 尚翔

  近年来,腐败行为不断花样翻新、伪装变异,手段更加迂回、形式更加隐蔽。一些案件中的标的物从普通财物演变成预期收益,给利益输送行为披上了“市场交易”的外衣,增加了发现、甄别和查处的难度。

  腐败行为“万变不离其宗”,权钱交易的本质不会变。在一些预期收益型受贿案件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或购买请托人公司的股份,或者先实际出资获得请托人公司的股份,再利用职务便利为公司发展经营提供帮助,不管形式如何变化,本质上都是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附加在股份上的高额预期收益。看似正常的“市场行为”只是收受贿赂的掩护,其实质依然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破除腐败行为的“障眼法”,关键在于牢牢盯住腐败行为的本质,不断总结规律和经验,练就反腐败的“火眼金睛”。在预期收益型受贿案件中,受贿过程虽然隐藏在层层的市场交易环节之下,披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但不论是“即时获利”还是“预期收益”,只要是腐败行为,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抓住本质才能不断提升规律性认识,只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找到穿透表象伪装的方法和路径,就能通过抽丝剥茧精准揭示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让新型不“新”、隐性难“隐”。

  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保持恒心和决心。社会在发展,技术手段在迭代升级,腐败行为的“新”和“隐”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在利用各种新形式伪装自己,给反腐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要深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只有不断研究总结腐败行为表象背后的本质特征,才能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丰富防治手段,持续释放“露头就打、伸手必抓”的强大震慑,最终以反腐败的“道高一丈”战胜腐败的“魔高一尺”,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