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查改治”一体发力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近日,灵川县海洋乡原党委书记秦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为特定关系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现金、礼金等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体量大、资金密集、权力集中,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近年来,灵川县纪委监委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坚持案件查办、督促整改、系统治理一体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该县纪委监委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民生项目,综合运用个人自查、专项督导、约谈重点岗位人员、下沉走访等方式,压紧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各职能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开展全流程自查。目前,全县领导干部共填报个人自查报告499份,其中5名干部主动向组织报告涉及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6个。
自查自纠是前提,深挖彻查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统筹整合监督力量,推动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聚焦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款拨付、工程变更等关键环节深挖彻查,严肃查处了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曾某某、县发改局原副局长苏某某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招投标环节“靠标吃标”、围标串标、权力干预等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深挖监管缺位、制度漏洞等共性根源,精准向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修订完善《灵川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项目审批权限和流程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规范招标流程和专家评审工作并加快招投标电子化平台建设,努力破除“潜规则”、立好“明规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灵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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