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规范处分决定执行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陈丽娜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2:13 打印

  “经检查,你单位在执行辛某某的纪律处分决定时,存在不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及多发绩效奖金的问题,建议你单位在三个月内追回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钱款……”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针对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制发建议函,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陆川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处分决定规范化执行作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内容,打好处分执行、监督检查、回访教育“组合拳”,拧紧处分决定执行责任“全链条”,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更显质效。

 

  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同步向被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送达《处分执行宣布回执表》,“清单式”列明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等具体事项,要求相关单位“照单”落实、按期反馈。针对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工资待遇等疑难问题,加强与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点对点指导,确保处分决定规范有序执行到位。

 

  为防止处分执行“缩水走样”,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五年全县党纪政务处分案件,采取“室组地”协同联动方式,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处分决定是否送达、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是否装入本人档案、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任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体检” ,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偏差。

 

  针对发现的处分文件未按规定归档、年度考核不规范、违规发放绩效奖金等问题,通过印发工作建议函、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反馈相关处分决定执行单位,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清单化+联动化”整改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联合纪检监察室、各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不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全过程监督闭环。

 

  在推动处分决定规范执行、精准落实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将处分决定执行与开展回访教育有机融合,根据个性化、差异化回访原则,采取“一人一方案”“一访一提纲”方式,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27人次,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鼓励其重燃工作热情、担当作为,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