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监督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韦金秀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8:11 打印

  前不久,平乐县纪委监委查处了该县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知识产权及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原股长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车辆保管费”用于4人小团体吃喝活动经费的问题。最终,王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余3人均受到相应的处分。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涉企执法腐败、监管缺位及权力运行失范、纪法底线失守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扛起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细化《执法事项的处罚标准》等制度,推动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近年来,平乐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重点聚焦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法治保障、政商关系等4个方面,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日常走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严查党员干部吃拿卡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营商环境领域信访举报6件,转立案2件,处分2人。

 

  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督查,发现某企业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时,窗口人员未能一次性告知材料要求,导致企业两次往返补证、增加时间成本。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向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涉事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改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整改。

 

  为确保监督靶向精准,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沟通对接,梳理政策落实、办证服务、涉企服务、政商关系等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方案,发挥“组地”优势,成立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企业开展明察暗访,系统纠治营商环境作风顽疾。今年以来,发现服务意识不强、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余个,现已全部督促整改,推动解决企业诉求8个。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把优化营商环境与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线上利用“码上监督”平台,在政务服务中心正版大厅、重点企业醒目位置悬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公示牌;线下通过到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到窗口单位询问谈话,设立营商环境信访举报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织密监督网,确保及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