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庭审现场变警示课堂 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霍荣锦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7:37 打印

  近日,灵山县纪委监委组织教育系统及部分单位的35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灵山县那隆中学原校长莫某某受贿案庭审,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一线,以“沉浸式”体验敲响廉洁警钟,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全面揭露莫某某背弃初心使命、纵容贪欲膨胀,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触犯“法律红线”的蜕变全过程。庭审中,莫某某的深刻忏悔,直观展现违纪违法带来的沉重代价,让在场旁听的党员干部接受一次直击心灵、触及灵魂的纪法洗礼和思想淬炼。

 

  将警示教育“课堂”设在庭审现场是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精准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警示教育协同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案例资源,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警示教育体系,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入心入脑。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活身边典型案例这一“活教材”“清醒剂”,聚焦教育、医疗、国企、乡村振兴等群众关注度高及廉政风险点多的重点领域,针对案发单位干部、相关岗位人员、年轻干部等不同群体,分层分类、靶向施教,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专题片、编印典型案例选编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找到可资鉴戒的“镜子”,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今年以来,该县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50多场次,受教育3.5万余人次,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35人。

 

  警示教育不止于“警示”,更在于推动“整改”“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行风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系统性风险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推动问题整治、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今年以来,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份,推动职能部门排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60多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1项,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叠加效应。(灵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