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聚焦“关键少数” 打好监督“组合拳”
近日,兴安县召开2025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党工委(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该县10个乡(镇)党委书记在会上依次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评议监督。
加强“一把手”的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兴安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通过述责述廉、谈心谈话、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协同发力,织密监督网络,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审核述职前的书面报告,严防查找问题避重就轻、不全不实。会上,各述责述廉对象紧扣主题总结成效、剖析短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逐一点评、直指问题,与会人员量化打分。会后及时汇总情况,将评议意见及问题以“一人一单”的形式反馈,督促开列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形成“述、评、改”闭环。截至目前,共梳理反馈问题35个,推动制定整改措施57项。
述责述廉重在“点题”,而抓早抓小还需靠前发力。该县纪委监委前移监督关口,建立健全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信访举报等情况,“一对一”与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传导压力、提示风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同时,督促“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主动约谈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一贯到底。2025年以来,共开展“一把手”谈心谈话23人次,反馈问题15个,提出意见建议15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为引领,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严肃查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同时,坚持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促治同部署同推进,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领导班子扛起整改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2025年以来,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8条,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推动完善健全制度规定9项。(兴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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