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严查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
前不久,全州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时发现,该县乡村振兴稻鱼示范项目存在与其他项目内容重叠的情况,于是立即启动溯源核查。经查,该县某技术推广站蒋某某等4人,不仅在项目立项审核时把关不严,还存在为通过项目验收扩大验收范围等问题,最终4人被给予政务处分。
针对暴露出的乡村振兴项目监管机制漏洞,该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明确整改路径,推动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拨付双审核、项目验收“三到场”等制度机制,同步公开公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乡村振兴资金点多面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桂林市纪委监紧盯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等重点,坚持“协同督、重拳查、系统改”一体发力,以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护航乡村振兴资金使用。
“我们坚持线上与线下监督相结合,线上整合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收集和甄别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线下完善与信访、审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委领导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紧盯‘案中案’多维度清存量,在查清具体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又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截至目前,共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327件,留置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推动职能部门整改突出问题858个,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9项,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让乡村振兴资金真正成为惠及群众的“暖心钱”“放心钱”。
查处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共性问题,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精准发力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临桂区纪委监委在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过程中,发现临桂镇宏元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违规造册等方式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29万余元,用于为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最终,陈某某等11人均被严肃查处,涉案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改夯基、以治固本,向临桂镇党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在该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涉案主管单位、案发单位累计召开警示教育会4场次,谈心谈话85人次,建立健全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权责事项清单、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3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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