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故事丨被侵占的征地款
“感谢纪委的同志,这笔钱终于退回村民小组集体账户了。”前不久,浦北县张黄镇福山村委某村民小组收到了迟来5年的集体征地款25万元。
此前,张黄镇福山村委某村民小组多名村民联名向该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反映,该村村民小组组长张某某于2021年签领了两笔集体征地款,却只告知本组村民签领了一笔1.38万元的征地款,私自将另一笔25.30万元的征地款侵占。上访的群众希望纪检监察机关查清楚征地款去向,帮助追回钱款。
接到群众反映后,考虑到该起信访件涉及村民小组集体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经过分析研判后,该县纪委监委将此件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进行重点督办,联合张黄镇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通过“室地”联动严查快办。
核查组先后多次来到村委、镇政府、县征拆中心、县高速办、相关金融机构等部门,通过查阅征地资料和征地款发放情况、调阅银行相关流水、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征地款被挪用的问题展开深入核查。经查,多年前因修建高速公路征地,上访群众所在村民小组与另一村民小组存在土地权属纠纷,经相关部门调处后,该土地征地补偿款25.30万元归张某某所在村民小组,时任村民小组长的张某某却对外谎称纠纷处理输了,没有得到征地款。2021年3月,张某某分别签领25.30万元和1.38万元集体征地款,随后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擅自将其中的25.30万元挪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
核查组查明情况后,纪委监委协调公安机关,多次联合劝说张某某及时将钱款退还,在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耐心劝导下,张某某终于认识到错误:“因为儿子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我一时糊涂,就擅自把集体的征地款一部分挪给儿子用了,另一部分则用在日常生活中。”今年年初,张某某将挪用的征地款存入指定账户。最终,张某某受到记大过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问题发生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张黄镇以案为鉴,召开警示教育会,警示镇村组三级干部廉洁自律,遵守法律底线。同时,针对该事件反映出的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等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相关问题,修订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浦北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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