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开展回访教育 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曾露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6:08 打印

  “刚受处分时,我感到非常失落迷茫,感觉自己的人生有了污点,这次谈话让我触动很大,我会正视自身错误、坚决整改纠偏,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帮助。”近日,曾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黄某某在接受隆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教育时,终于敞开了心扉。  

 

  此前,黄某某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初期该干部存有心理负担,工作干劲略显不足。回访中,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听取困难,提出建议,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综合效能,对2021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深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深化“室组地”协作联动模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同配合,成立7个回访工作组。根据被回访人的处分类型、现实表现及性格特点等情况,对回访对象进行“精准画像”,确定回访工作内容和重点。

 

  在回访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强化延伸查访工作。对日常表现良好的回访对象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受处分后思想包袱重、抵触情绪大的回访对象,做好心理疏导卸包袱;对涉及系统性、行业性违纪违法案件的回访对象,同步检查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情况。重点了解相关单位党组织落实受处分人员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等情况,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为防止“一访了之”,回访结束后,各回访工作组及时梳理谈话记录,并结合日常工作了解的情况,重点围绕受处分人员对处分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与履职情况、整改成效与现实困难等方面,综合研判其思想动态与行为转变,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将态度端正、实绩突出的14名受处分人员列为代表,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提供参考;对仍存思想包袱、消极工作的进行跟踪回访,持续关注思想和工作状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025年以来,隆安县纪委监委共对32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抓实抓细回访教育,将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进一步营造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隆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