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周菁芸 蒋妍彦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1日 18:47 打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履职尽责,从严加强自然村集体经济监督,推动村屯小组干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近日,灌阳县水车镇纪委对该镇大营村党支部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谈话结束后该同志深刻反思。

 

  前不久,该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督查时,发现该村个别村民小组存在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未按规定入账、账实不符等问题,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将费用入账并进行村务公开,并对相关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压实监管职责,规范集体资金管理。

 

  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聚焦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创新方法举措,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病”变“顽疾”,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2025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为103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及新提拔干部等重点人群,全面梳理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巡察反馈问题等方面情况,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动态、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

 

  为确保每个苗头性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细化明确处置方式、实施主体、程序要求等规定要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不同情形,因人而异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帮助干部厘清问题,找出“病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前,灌阳镇某社区周某某在为社区居民易某家属办理死亡证明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易某在办理死亡注销后,仍违规领取养老金,造成民生资金浪费问题,被给予约谈提醒,使其产生较大思想压力,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该镇纪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与其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教育疏导,帮助其深刻认识自身问题,查找工作短板,使其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工作,主动排查识别出3位未按时进行生存认证的高龄老人。

 

  为了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一谈了之”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回头看”,通过建立管理台账,采取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等方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同时,深入了解犯错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后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受访人员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心结,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干劲,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5年以来,共回访党员干部70人。(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