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严把审理关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周菁芸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1:03 打印

  “你们办理的秦某某案件,部分证据调取不够规范,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调查人存在相关问题,建议进一步补证,请按要求进行整改……”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后,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评查问题清单,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对案件办理质量及时“问诊把脉”,以评促改,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为确保评查工作精准高效,该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评查小组,以“一案一评”方式,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书管理等重点问题与关键环节,严格对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移送的各类案件进行逐一审核、量化评分,并逐案形成评查记录,列明扣分项目、原因及依据,根据分数评定案件等次。

 

  质量评查是手段,推动问题整改才是目的。案件评查结束后,案件评查小组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建议,“点对点”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立行立改。同时,针对评查中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编发《审理提示》,督促各单位对照自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统一执纪执法标准,把牢案件质量审核关。

 

  为切实巩固评查整改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形成“案件审理室+‘室组地’协作片区”联动模式,组成3个评查组,就党的二十大以来办结的337件案件,通过异地互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再体检”,对发现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对相关审查调查部门提出严肃批评,严防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情况发生。

 

  该县纪委监委从源头上把控案件质量,对重点疑难案件提前介入,联合会审,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完善证据链,守住案件质量底线。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案件复盘辨析等活动,强化以案代训,将办案一线作为“练兵场”,发动协作区经验,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导师,通过“一对一”指导、“手把手”答疑解惑等形式,推动案件查办质效与干部业务能力“双提升”。(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