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防未然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张晖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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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把收受红包当成小问题,没有清醒认识到小节失守终将酿成大错。感谢组织及时提醒纠偏,让我悬崖勒马,今后我一定严守纪律规矩,时刻自重自省……”不久前,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对该区某职能部门一名干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过节红包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该名干部作出深刻检讨并主动向区纪委监委上交违纪红包。
去年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构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闭环机制,坚决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巡察反馈问题等方面内容,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把教育提醒做在平时、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5人次。
为破解“谈话一阵风、整改走过场”的难题,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后续跟踪管理机制,对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教育,通过“面对面”交流,帮助受访人员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动力。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回访教育18人次。
在做实日常监督与跟踪回访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精选近年来查处的辖区真实案例,编印《象山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并拍摄《失守的底线》《知法犯法》等专题警示教育片,让警示教育更具针对性和感染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根源上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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