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全链条监督 护航惠农资金“精准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覃朗 黎碧君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8:15 打印

  “你单位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够严、制度执行不到位,请做好整改。”近日,兴业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审计局开展专项监督时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存在对乡村振兴补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随即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立行立改。

 

  兴业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抓手,对惠农补贴发放开展全流程监督。深化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室组地”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紧盯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等关键节点,定时召集党风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业务人员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加强补贴资金从审核、拨付、发放到公示的全过程监管。组建专项监督组,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深入镇、村开展蹲点督导5轮次,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整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9个,推动监督力量下沉、监督关口前移,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保障补贴发放落地落实。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各镇各部门按规定在平台公示公开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用活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功能,畅通监督渠道,分析研判线上投诉数据,归集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建立跟踪督促投诉事项办理机制,形成“快速响应、优先处置”工作模式,对涉及惠农补贴发放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化管理、限时办结,让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诉求得到满足。

 

  督促查处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深化案件查办与整改、治理贯通,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完善《兴业县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管理工作制度》等2项制度。深入剖析相关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精准制发纪律监察建议书3份,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2025年以来,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共立案17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挽回经济损失9.43万元。(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