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郝思斯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4日 07:51 打印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

  安徽省和县纪委监委着力推动各项监督有机贯通、同向发力,不断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等机制,切实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走访核查。 秦祖泉 摄

  本期嘉宾

  巩洪波 山东省滨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聂汉平 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黄 坚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作出部署要求。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探索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有效路径,促进各类监督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释放更大治理效能,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

  如何理解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的重要意义与原则要求?

  巩洪波: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监督制度改革,把监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探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起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体制机制,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支撑。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委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构建职责清晰、统筹有力、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使“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力量统筹、措施运用、成果共享上更加协同高效。要进一步发挥好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精准把握各类监督主体的内涵外延、职责权限、运行机理,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衔接顺畅、运转高效,让各类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持续加强、充分释放监督效能。

  黄坚: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实践中,应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既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又厘清职责界限。

  党的全面领导是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根本保证。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各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既保证监督的政治方向不跑偏,又确保监督的权威和高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各类监督同时同向联动发力的监督体系。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发力。

  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并非逾越权限,更不是包办代替。各类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各的职责定位和优势,应深刻把握各类监督主体自身特点和法定监督职责,在严明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又关联互动、协调推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构建全覆盖的系统集成监督体系。

  聂汉平: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引领。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监督实效上。党内监督是各类监督发挥作用的方向引领和根本支撑。我们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既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又注重发挥各类监督的特色优势,形成“党内监督牵头、各类监督协同”的工作格局。坚持“各展所长、各施其策、相互支撑、衔接互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各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既不缺位失责,也不越位越权,依托各类专项工作,让监督效能最大化。

  健全有效的制度机制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保障。实践中形成了哪些制度机制?

  聂汉平:建立贯通协调机制,推动常态长效。强化统筹谋划,从制度层面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清单、协作流程、沟通方式等,如与市政协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市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建立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与审计机关、医保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成果共用等机制,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打通“监督末梢”。建立健全市县乡村贯通协同监督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将“联合执法进小区”机制纳入监督贯通体系,推动城管、住建等部门执法力量与基层监督力量协同,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健全重点领域专项协同机制,护航“中心任务”。围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建立统筹协调、计划联商、信息贯通、成果共用等工作机制,推进监督措施相互配合、监督过程相互促进。如在守水护水上,南水北调横跨流域广,涉及方方面面。市纪委监委联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纪检监察组、江汉水网公司相关建管部,共同构建南水北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战略协同监督机制,组建“地企”协同监督组,构建“一个协同监督事项、一名班子成员主抓、一个监督检查室牵头负责、一个工作专班组织实施”的推进体系,对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引江补汉”关键点位跟进监督、全程监督,通过问题互通、线索共处、责任共担、机制共建,不断提高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规范性。

  黄坚: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着力从内部融合、内外协同、运行保障等方面破题,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衔接。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探索“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六项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室室”“室组”联合、“室组巡”“室组地”“室组局”“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联动,促进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健全完善内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市纪委监委联合巡察、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强化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监督结果互通共享和整改落实联动督办,着力打通各类监督衔接的堵点难点,形成衔接顺畅、有序贯通、高效协同的监督格局。

  健全完善贯通协调的运行保障机制。在日常沟通方面,明确对接联系部门,负责问题线索移送、数据统计、办理反馈等联络工作。在工作协同方面,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审计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开展沟通研究。在人才支撑方面,建立跨领域专业人才库,动态筛选审计、财会、统计等业务骨干参与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

  巩洪波:滨州市于2023年在全省被确定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改革试点市。近年来,我们立足纵向贯通、横向协调、闭环管理等维度,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有效措施。

  抓住“龙头”,“自上而下”确保监督纵向贯通。推动将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设纳入市委体系化管党治党“四项机制”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工作以上率下、统筹联动;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做好统筹协调和任务分解,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民主监督打通层级壁垒,做到监督一贯到底、同向发力。

  抓好“源头”,“左右联动”实现监督横向协同。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监督贯通协调意见及实施细则,明确85项监督重点、57项信息共享事项、31项成果运用事项,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提供基本遵循;引导推动各监督主体之间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制度49项,持续促进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初步形成9类监督全覆盖的贯通协调制度体系。

  抓细“线头”,“平台思维”实现监督闭环管控。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出台会商工作规则,围绕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制发监督清单;深化运用“三步三清单”监督闭环落实机制,制发调阅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共享信息资料“三函一书”,畅通信息渠道。2025年,各类监督主体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同比增长93.1%。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实践中有哪些经验做法、工作抓手?

  黄坚:我们聚焦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督协同联动和结果运用的深度广度。

  搭建联合监督载体,破解堵点问题。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搭建监督载体,精准开展联动监督,在具体问题上推进各类监督深度融合。如2025年,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发改、信访、财政、司法、审计等部门开展“清障护营商·清风护千企”专项行动,各监督主体系统梳理12345热线工单,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约谈提醒、督促办理,推动相关单位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加强监督成果共用,完善监管体系。聚焦维护群众利益,纪检监察机关以党内监督发现的问题为依据“出题”,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研究,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使用制度机制。2025年,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取得新成果。

  聚焦监督责任落实,科学考核评价。推动各类监督主体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是保障贯通协调取得实效的基础。我们进一步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将落实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参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以科学的考核评价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聂汉平:我们坚持在资源整合、载体搭建、成果运用上发力,不断创新监督手段,让监督更精准、更高效、更有力。

  强化资源整合,凝聚监督合力。一方面,整合纪检监察内部力量,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将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统筹起来,围绕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监督、专项督查。另一方面,整合各类外部监督资源,加强与行政、司法、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协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的沟通,聘请特约监察员,拓宽监督渠道。组建31支基层联合执法监督专职队伍,建成20个社区联合执法工作站,推动执法监督力量与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下沉基层。

  搭建载体平台,畅通贯通渠道。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打通线上诉求渠道,建立“收集—分办—处置—反馈—评议—督办”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系统累计处理群众反映问题7700余件,推动整改重点问题140个。搭建监督贯通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如持续优化丹江口水库库区智慧监测系统,构建“系统预警—纪检督办—销号管理”闭环机制,实现辖区2486条河流湖面远程监管;在乡村振兴领域整合多部门数据,实现项目资金全程监管,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

  做实成果运用,提升治理效能。坚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如出台深化对村巡察指导意见,建立“线上查+线下巡”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100余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62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巩洪波:实践中,我们不断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实现智慧监督贯通。推进市委巡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与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融合运行,对各类监督信息数据统一管理、综合分析、集中研判,已接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39个部门监督数据。建强全市纪检监察大数据资源中心,深化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应用,已汇聚民政、市场监管等66个部门8.3亿余条数据。如通过比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记录,循线深挖问题线索50余件,严肃查处了市住建系统党员干部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净化了营商环境。

  依托重大专项监督,凝聚各类监督合力。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部署,统筹各类监督以“小切口、大纵深、强联合”开展联合监督,推动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如联合督查、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监督,通过问题移交、情况互通、督查督办等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81项。

  深化成果共享共用,拓展监督综合效能。坚持监督、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出台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和效果评判工作办法,推动巡察反馈报告、审计报告、监督检查报告等监督成果共享,对共性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健全制度做到源头治理。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形成监督闭环。如在查处招标投标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后,推动发改等部门出台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实践论

  实践中,我们积极探索“内联外合、科技赋能”的监督贯通路径,推动各类监督攥指成拳,释放治理效能。内部监督上,打造“线索—办案—审理”全链条协同模式。通过“双单”督办机制,由案管部门统一调度,信访部门快速分流线索,监督检查部门跟进核实,审查调查部门攻坚突破,审理部门严格把关,形成办案闭环。建立“纪法会商日”制度,定期与公检法机关对接,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等问题集中研讨,打通纪法衔接堵点。外部协同上,搭建“监督联席会议”平台,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定期共享监督信息、移送问题线索、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如在民生领域整治中,审计部门提供资金流向疑点,我们跟进核查,巡察部门同步开展延伸巡察,三方联动揪出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们还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巡察整改等数据资源,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动态监测。通过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推动监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让监督更精准、更高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浩)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牵引,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框架,推动信息互通、力量整合、程序契合,破除监督壁垒,打通堵点难点。要深化“纪巡审”联动监督,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成果共用等机制,推动“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优势叠加、效应倍增。要深化“室组地”联动、协作区联动监督,优化领办、提级办、交叉办等工作机制,有效破解监督力量分散、单打独斗等问题,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要深化信息化赋能,依托基层大数据监督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载体,强化数据归集、智能比对、预警分析,推动监督从“人找问题”向“数据预警”转变、从“被动等待”向“主动发现”转变,不断提升监督精准性、有效性和穿透力。

  (安徽省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孙雪洁)

  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是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专责监督定位,打破监督壁垒,同向发力,切实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锚定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深化“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互通、成果互享、会商研判,紧盯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建立监督清单,运用联动监督、交叉监督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要协同推进以案促改促治,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监督闭环,找准监督与治理的结合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深化类案分析、堵塞制度漏洞,协调联动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守护民生福祉。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赵宏宇)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