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被截留的“养老钱”
“是我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去年12月,因截留挪用群众养老保险费受到撤职处分的柳州市融安县某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某悔恨不已。
此前,融安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发现某乡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实际缴纳金额不符,且早已过了补缴时限。
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乡纪委核查。乡纪委成立核查组,第一时间到乡便民服务中心调取群众参保资料,仔细核实后发现,系统内多名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实际应缴纳总额少。
根据掌握的信息,核查组展开实地走访,入户了解情况。
“我年纪大了,不会在手机上缴费,就把钱交给李某,他说会马上帮我交进系统,还开了收据给我。”一位老人指着手中的收据说道。
另一位村民也说:“我和李某平时比较熟悉,为了方便,我就直接微信转钱让他帮交。”
经走访核实,2022 年至 2025 年,李某截留 10 余名群众委托其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转至个人账户。
“请你说说,你代收的部分群众养老保险费,为什么没有按时缴入个人账户?这些钱到底去哪了?”核查组找到李某直奔主题。
“因为银行卡限额,我暂时保管这些钱,打算过段时间再去银行转账,我可没挪用!”面对核查组的质问,李某辩解道。
“没有转账的钱存在哪里?”核查组继续追问。
在核查组的追问下,李某逐渐心虚,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经核查,你近几年有多笔大额支出,明显超出正常收入水平,相关资金来源请作出说明。”核查组出示李某的账单流水,直击关键发问。
面对账单流水,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如实承认:“我私自截留挪用了部分群众上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于偿还信用卡、游戏充值等个人开支……”
原来,李某在负责群众养老保险工作期间,发现乡便民服务中心存在无人定期核查代收代缴情况的监管漏洞,他认为只要在群众年满60岁之前补缴到其个人账户就不影响养老金正常领取,便心存侥幸“借用”群众养老保险费,直到群众反映、纪委介入,终究纸包不住火。
经查,2022年以来,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微信转账、现金收取等方式,累计代收群众养老保险费40余万元,其中有20余万元被其私自截留挪用。案发后,乡纪委督促李某将截留养老保险费全数补缴至群众账户,因政策无法补缴的钱款也已全部退还。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融安县纪委监委向该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健全管控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同时举一反三,牵头加强对全县养老、医保等民生资金的监管,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登记、资金监管、定期核查等制度机制,切实守好群众的“养老钱”。(柳州市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