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把手”监督实效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吴付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8:01 打印

以“一把手”监督实效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廉洁教育作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必修课程,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图为近日,该县组织领导干部在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龙林智 摄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对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作为主要领导干部的“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确保领导干部在自我革命上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重要路径,是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增强对“一把手”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一把手”处于权力运行的关键位置,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传承党百余年管党治党宝贵经验的应有之义,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党百余年奋斗历程来看,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我们党保持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他特别强调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出“有委托而无检查,及至犯了严重的错误,方才加以注意,不是爱护干部的办法”。新中国成立后,为防范和克服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我们党以各级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整风运动,严肃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等曾任“一把手”的腐败分子。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其后,我们党结合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对“一把手”监督的探索,保证党和国家权力正确行使。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权力运行,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由此可见,紧盯“关键少数”,对“一把手”提出严格要求、进行严格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永葆党的政治本色的有力保证。

 

  从管党治党现实需要来看,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拿自己开刀,解决问题才能势如破竹,改进工作才能立竿见影。“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在管党治党中发挥着引领、推动和示范作用。实践反复证明,“一把手”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就能形成带动一方、影响一片的良好效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反之,一旦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就容易诱发和催化连锁反应,甚至形成“破窗效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性腐败。由此而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夯基垒台迈向提质增效的关键所在。抓住“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就抓住了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就能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彰显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和制度优势。

 

  从党肩负的使命任务来看,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宏伟事业来谋划和推进。各级“一把手”身居要职、身负重任,既是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的主要决策者,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组织者、执行者,在推进改革和推动发展的总体进程中发挥着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关键作用,其能否正确行使权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前景。这内在地决定了,“一把手”作为权力行使的重要主体,也必然是权力监督的重点对象。应当看到,从严监督的目的不是束缚“一把手”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确保“一把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能力,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科学决策和有力执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科学把握新时代对“一把手”监督的成效与挑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过程中,深刻总结从严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的宝贵经验,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全方位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取得了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一是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运用于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具体实践中,创新对“一把手”监督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严管与厚爱、信任与监督的辩证统一关系,围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提出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科学回答了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重大问题,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提供遵循。二是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打好监督“组合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抓“关键少数”开局破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对“一把手”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不断细化监督措施,优化监督方式,加大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三是把行之有效的实践举措固化为制度规范,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以“一把手”为监督重点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体系。2021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充分发挥制度规范对党的自我革命的保障作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对“一把手”监督仍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难点。从近年来查处案件和巡视巡察反馈情况看,“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对“一把手”监督乏力的现象尚未得到彻底扭转。究其原因:第一,从权力配置来看,权力过度集中是“一把手”监督难的根本原因。尽管党中央早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议事决策应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原则,但在实践中,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运行机制不健全,造成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权力天然向“一把手”高度集中,为腐败留下了空间。第二,从监督机制来看,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不足是“一把手”监督难的关键症结。新时代以来,党内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权责日益明晰、纪检监察“四项监督”全覆盖格局逐步形成,但对“一把手”监督还存在诸多困境。第三,从组织管理来看,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教育管理存在短板,也为“一把手”权力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条件。个别干部在担任“一把手”期间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甚至存在“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情况,反映出上级党组织存在把关不严、考察失真、约束不力等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发问:“一把手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遵章守纪基本上靠自觉,这样能不犯错误、不出问题吗?”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已经成为新时代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课题,迫切要求我们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直面深层次矛盾和制度性障碍,拿出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增强对“一把手”监督实效,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到位。”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没有捷径可走,必须系统施治、综合施策,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在对“一把手”监督中进一步落实到位,推动对“一把手”监督提质增效。

 

  强化思想引领,提高“一把手”受监督、抓监督的主动性。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思想“总开关”拧得紧,领导干部用权履职的立场才能站得正。对“一把手”而言,自觉接受监督是检验其党性原则的重要标尺,主动抓好监督是衡量其政治担当的重要基准。“一把手”只有树牢权为民所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正确权力观,才能破除特权思想,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只有从政治高度认识到监督职责寓于领导职责之中,才能增强监督意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方面,要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一把手”筑牢思想根基,深刻领悟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另一方面,要分层分类常态化开展经常性党内学习教育,把纪律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警示教育,抓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一把手”常怀敬畏和戒惧,增强接受监督和开展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规范权力运行,压缩“一把手”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必须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从源头上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一是要实现权责关系明晰化、科学化。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晰界定“一把手”行使职权的具体边界和事项范围,以及承担的集体领导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同时明确其禁止插手干预的具体领域。二是要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出现“一言堂”和“家长制”问题。三是要推动权力行使公开化、透明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重大决策过程记录等制度,把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之下。

 

  从严监督执纪,提升对“一把手”监督的整体效能。从严监督执纪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利器,是将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一是要明确监督重点。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一把手”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止监督泛化虚化。二是要丰富监督方法。在用好谈话提醒、信访举报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以科技赋能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对权力运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提高监督的主动性、穿透力和精准性。三是要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八小时外”监督机制等举措,提升对“一把手”监督的可操作性。四是要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深化“室组地”联动协调,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工作格局。

 

  压实政治责任,构建对“一把手”监督的完整责任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只有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中各级各类主体的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才能把对“一把手”监督做实做细。一是要落实上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纠正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教育、重激励轻约束等问题,通过述责述廉、定期约谈、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监督下级“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二是要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发现“一把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提出意见、纠正偏差,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应当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另一方面,也要监督下级“一把手”政治忠诚、履职担当、廉洁自律等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涉及下级“一把手”的信访举报情况,以精准“画像”推动“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三是要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健全“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发挥同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常态化、近距离监督优势,强化同级监督实效。四是要落实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和拓宽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为党员干部履行对“一把手”的监督职责提供支持和保障。(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