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回访教育有温度 严管厚爱促担当
“感谢组织没有放弃我,这次回访既点出了问题根源,更给了我改正错误、继续前行的信心。今后我一定牢记教训,杜绝通过歪门谋取不当利益,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近日,宁明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走进某县直单位,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公职人员黄某某开展回访教育时,黄某某诚恳地说道。
此前,黄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送给单位分管领导1.7万元人民币,以谋取工作关照,造成恶劣影响,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处分决定下达后,黄某某内心充满愧疚,一度工作消极,心灰意冷。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了解情况后,将其纳入重点回访教育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针对性开展纪法教育和思想疏导,组织其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勉励其端正态度、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如今,黄某某已认识错误,端正态度,全身心履职尽责。
宁明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扎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常态化回访教育,引导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以来,回访受处分干部125人。
“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将回访教育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紧盯访前、访中、访后三个关键环节,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类型、履职岗位、思想状态等制定“一人一策”回访方案,明确回访重点和方式。通过“上门访+面对面谈”的形式,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整改落实和现实表现,既直面问题点出根源,也耐心倾听诉求化解困惑,构建“教育—监督—整改—提升”闭环机制,实现精准回访、对症下药。
为防止回访教育“一访了之”,宁明县纪委监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听取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同事意见、复核相关问题线索,把单位综合评价结果和其现实工作表现作为检验回访教育成效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受处分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动态跟踪管理”,真正实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有效激发受处分人员改过自新、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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