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靶向发力 守牢乡村振兴“钱袋子”
日前,融安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并核实泗顶镇某村村干部覃某某因工作不力,导致他人虚开发票套取村庄整治专项资金14.49万元的问题,最终,覃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是关键。融安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作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内容,聚焦惠民政策落实、资金拨付使用、项目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在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源头治理上靶向发力,以精准监督护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乡村振兴资金涉及层级多、部门分散。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联合约谈、联合研判、联合督导、联合解难“四联四促”责任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同分析研判,精准梳理工作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2023—2025年以来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自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到位、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等问题18个。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由县纪委书记协同分管县领导联合约谈该领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限期整改,推动兑付2020年新种金桔补贴、2024年度糖料蔗良法补贴等资金共计426.65万元,惠及群众2052人。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检查与查办案件同发力,持续深化“主题监督”与“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机制,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纳入县级“一季一主题”、村务监督“一月一主题”监督重点内容,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片区协作等方式,从严从快查处惠民资金申报受理、资金拨付等环节中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2025年以来,全县在乡村振兴资金领域立案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资金落地落实。
坚持系统施治,推动长效常治。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暴露的制度漏洞、监管短板,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抄告单、纪检监察建议等手段,推动部门责任落实和系统整改。2025年,累计制发抄告单、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大数据 + 预警”监管机制,对资金流向、项目进度实施实时动态监控,推进红黄级项目风险分级管理,杜绝项目“建而不成”“成而不用”和“用而不好”。截至目前,共完成排查经营性资产252个,完成资产处置58个,有效盘活沉淀项目资源。(柳州市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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