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语清风丨正心修身以尚洁
“身之主宰便是心。”语出明代大儒王阳明《传习录》,其核心在于强调心的主导地位,心正则身修。王阳明的心学思想聚焦于人的内在自觉,深刻揭示了道德根源于人的主体意识与自我省察。这一思想对于新时代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仍有借鉴意义:廉洁不能仅停留于对制度规约的服从,而应源自内心的主动敬畏与持守,体现为表里如一、知行合一的修为自觉。
真正的廉洁,其行为是由内而外、自然而然的,故能“知行合一”,在任何处境下皆能恪守本分、不逾规矩。倘若心术不正,即使监督体系严密,也可能心存侥幸、钻营缝隙。恰如《大学》所言:“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东汉杨震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拒收黄金,展露慎独之境的良知自觉;宋代包拯秉持“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其铁面无私、清廉刚正恰是信念的外化。王阳明的事功生涯,更是奉行此道的鲜活范例。他平定乱局后,身处复杂时局,面对种种诱惑,始终守心如初、不为所动,其高洁操守实为“良知之发见流行”的体现。唯有将廉洁内化为心性的一部分,方能做到“不愧于屋漏”,在独处时、细微处依然坚守原则。
从更广阔的视野看,“身之主宰便是心”倡导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的道德养成。它并非空谈玄理,而是强调通过“事上磨练”,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使内在良知外化为言行举止。孟子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这种由内心自觉生发的、稳定持久的道德定力,正是廉洁文化建设所追求的——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廉洁自觉。通过文化浸润、党性锤炼,引导党员干部在“事上磨练”中体悟廉洁真谛,在反求诸己中“回归本心”,恰是实现从外在约束的“敬畏”到内心认同的“自觉”升华。这既是对传统修身智慧的当代践行,也是从思想深处构建“不想腐”长效防线的关键所在。
诚然,强调内在修养,并非忽视外部制度约束。相反,内心良知与外在规制相辅相成、一体两面。健全的法规制度是社会运行的保障,如坚固堤坝,可抵御贪欲洪流;而内心的良知自觉如源头活水,能持续滋养廉洁本心。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既需要“不敢腐”的震慑和“不能腐”的防范作为外部保障,更需要通过持续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淬炼,滋养“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深悟其理,努力“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将廉洁的种子深植心田。唯有内修于心、外束于行,方能在面对各种考验时,始终保持“此心光明”,确保行稳致远。(聂盟)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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