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抓早抓小常提醒 防微杜渐不松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蒋娟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7:33 打印

  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核查发现,该县漠川乡一村委在去年“七一”开展党建活动期间,随意改变活动行程,组织党员到景区景点游玩的问题。随即,对该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支部副书记尧某等人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其认识问题,及时纠偏,切实强化纪法意识,拧紧思想“总开关”。

 

  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抓手,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善于运用听、看、问、访等多种形式找问题、查漏洞,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干部因小节失守而滑向违纪违法深渊。2025年,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88人次。

 

  为避免“第一种形态”一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适时对“第一种形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整改落实等情况,检验处置成效。同时,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疏通堵点,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举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表示。此前,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多名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手机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针对暴露的工作作风问题向该中心下发监察建议,督促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作风建设。

 

  着眼长效治理,该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抓早抓小既要注重“初病防变”,也要注重“未病防治”。该县纪委监委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推进中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上廉政党课、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兴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