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移花接木”的硬化路
前不久,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监督时,群众反映该县同乐苗族乡寨大村村干在“一事一议”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验收中,帮助项目承包人弄虚作假。该县纪委监委迅速联合同乐苗族乡纪委成立核查组,前往寨大村走访了解情况。
调查组通过查阅项目申报及验收材料、实地走访核实并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到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完工,2023年3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既然项目已通过验收,且流程规范、手续齐全,为何还会存在问题?带着这个疑问,调查组随即对硬化道路进行实地测量。这一测,问题浮出水面:项目实际硬化的道路,与县财政局批复的900米长、2.5米宽、0.18米高的工程量标准存在明显差距。为查明真相,调查组迅速约谈该村支书兰某某。
“这条道路实际工程量未达标,怎么能顺利通过验收?”调查组开门见山问道。
“我们补足了工程量,验收时,全部达标了。”兰某某辩解道。
“那为什么两次验收图片中显示的路段不一致?”调查组追问道。
“这,这个……第一次验收没有通过,验收组让我们补足工程量。第二次验收时,我们就把验收组带到了另一条硬化道路……”在调查组的追问下,兰某某顿时惭愧地低下了头,承认了错误。
原来,该项目实际施工未达到批复标准,第一次验收未能通过。为蒙混过关,兰某某在第二次验收时,刻意将验收组带至该村另一条由村民投工投劳修建的道路,以此填补工程量缺口,通过验收。最终,兰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案破题、以案促改,务求整改落实见效。该县纪委监委以该案为突破口,紧盯项目申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在全县15个乡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累计发现并整改惠农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项目推进监管不力等问题11个,细化整改措施38条。同时,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审批等制度机制15项,从源头上织密项目资金监管“防护网”,防范类似问题发生。(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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