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 | “巡”回多付的工程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艳明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6日 18:53 打印

  “这个项目的施工工程量怎么跟工程结算价审核报告不一致呢?”去年7月,金秀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三江乡党委及所辖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在调阅某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项目相关台账时,敏锐发现其实际工程量与结算报告不符的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与部分干部谈话等方式对该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后发现,该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不严不实,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路灯灯杆、路灯底座、路灯防雷装置、挡土墙等均未按设计图纸标准建设,部分合同内容项目未实施等突出问题。

 

  “工程结算不准,存在超付工程款的风险,极易造成国有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经过研判,巡察组立即形成立行立改问题清单反馈给该乡党委,要求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并开展复审。

 

  该乡随即组织县财政局评审中心、第三方审核公司、监理、施工方对项目进行结算价复核工作。经过重审,该项目工程款结算价比第一次评审核减30万余元,最终结算价为96万余元,多付的17万余元已成功追回。

 

  针对暴露出的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问题,巡察组督促该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此外,为推动以点带面整改、提升巡察质效,县委第二巡察组调整巡察方案,把被巡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作为巡察重点,通过现场查验、资料核实等方式深层次推进巡察工作,在巡察期间向该乡党委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个,挽回经济损失32.15万元。(金秀县委巡察办)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