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系统施治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陈南博 张瑞荣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5:34 打印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依托大监督格局,在全城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该城区纪委监委联合城区司法局对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案件开展评查,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78件,责令限期整改。联合区委组织部采取“谈心谈话—督促整改—定期回访”闭环管理模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干部作风整治。督促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组织914名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整改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286个。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兴宁区纪委监委以办案牵动整治,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干部违规插手项目收受施工方好处费等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兴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消纳证办理申请、环保执法检查,以及消纳场土方回填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兴宁区纪委监委循线深挖“案中案”,除潘某某外,该案还涉及公职人员8人,均被立案审查调查。

 

  此外,兴宁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制发工作提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廉政谈话889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19个,建立健全制度规定41个。通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271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企业的痛点难点就是监督的重点。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推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门问需、精准服务,走访10余家规上企业问需,持续为企业纾困。(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