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细化澄清正名工作程序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刘利金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07:52 打印

  “感谢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我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某单位干部何某某在收到澄清正名函时说。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何某某在未履行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取消群众特困补贴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经查阅相关材料、深入走访群众,确认举报内容失实。为消除不实举报对何某某造成的心理影响,该县纪委监委于近期以书面形式为何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为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程序,贺州市纪委监委坚持结合实际制定澄清方案,对查证不实且不良影响较小的举报,进行书面澄清;对造成较大影响的失实检举控告,召开会议澄清,必要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我们结合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需要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澄清方式,同时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做好本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为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结合澄清正名对象被举报内容、岗位职责、性格特点等制定回访方案,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澄清正名对象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情况,持续巩固提升澄清工作质效。据了解,该市今年已为46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贺州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办理结果反馈等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通过线上网络宣传、线下发放信访指南等方式,宣传信访举报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编辑:何森